日前,生态环境部会同自然资源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水利部、农业农村部、林草局联合印发《生态保护“十五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明确了“十五五”时期生态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、目标指标、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。
《规划》提出,到2030年,生态空间格局持续优化,生态质量稳步改善,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得到缓解,生态产品供给更加丰富,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不断提升,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制度进一步,我国生态安全得到保障。展望2035年,智慧的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体系建立,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。
《规划》提出“十五五”时期的多项具体目标,包括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18%,生态质量指数(EQI)提升到86.5,水土保持率达到74%以上,森林覆盖率达到25.8%。
《规划》提出,持续优化生态空间格局,明确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重点区域基本覆盖生态保护红线、自然保护地、重要生态功能区、重点生态功能区、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及“三北”工程区等。
在统筹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方面,规划部署了推行自然生态系统休养生息,推进生态系统修复和提升城乡生态宜居品质三方面任务。规划对草原、森林、河湖、湿地等保护作出规定,并提出加强原生荒漠保护,推进冰川雪山冻土系统保护,加强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,严格管控围填海等。同时,规划要求城市绿地系统,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,加强城市湿地生态和水环境修复,加强农村小微水体水环境治理,保护乡村山体田园、河湖湿地原生风貌,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,优先采用乡土树种。
《规划》还部署了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、强化生态质量监测评估、严格生态保护监督执法、健全生态保护保障体系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等任务。
——内容源于:生态环境部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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