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高VOCs治理的科学性、针对性和有效性
来源:本站时间:2022/11/17 10:16:00

“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是PM2.5和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。‘十四五’规划纲要明确要推进PM2.5和臭氧协同控制,提出加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,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下降10%以上的任务目标。新形势下的蓝天保卫战迫切需要全面加强VOCs综合治理。”在近日举办的第十一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(VOCs)减排与控制会议上,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副司长张大伟表示。

据了解,今年1月—10月,全国臭氧浓度同比上升了6.4%,是常规监测的6项污染物里面浓度不降反升的污染物,而且受长时间的高温、干旱等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,多个省市的臭氧浓度创出了历史新高。

“与传统的二氧化硫、烟尘、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相比,VOCs治理有其特点,当前的工作基础依然薄弱,已经成为大气环境治理领域明显的短板。”张大伟指出。

据了解,近年来,生态环境部采取有力措施,稳步推进VOCs综合整治。

“从2020年开始,生态环境部连续三年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夏季监督帮扶,推动重点行业VOCs治理水平不断提高,监测监管能力持续提升。”张大伟表示。

下一步,将进一步提高VOCs治理的科学性、针对性和有效性,突出分类管理、分业施策,深入推进石化、化工、工业涂装、包装印刷、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,推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、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率先取得突破。

一是全面加强源头替代。

      加快推进低VOCs原辅材料、产品,以及生产工艺的研发创新和升级,聚焦汽车整车制造、汽车维修、木质家具制造、汽车零部件、工程机械、钢结构等工业涂装行业、包装印刷行业及电子行业进行推广,从根本上减少VOCs产生,从源头上使广大涉VOCs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摆脱治理、监管“双难”困境。

二是全面加强排放控制。

      要强化无组织排放监管。以储罐、装卸、含VOCs有机废水、动静密封点、工艺过程为重点,对无组织排放进行排查,对达不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的开展整治,分类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、工艺改进、废气有效收集处理等措施,有效削减无组织排放。

要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。对单一低温等离子、光催化、光氧化以及非水溶性VOCs废气单一喷淋吸收等简易低效治理且无法稳定达标的设施,进行全-面清理整治。依据废气浓度、组分、风量,以及生产工况等,推荐适宜治理技术,加快推进升级改造,例如,全国高-效燃烧类设施大概一万套,每年新增量在一千套左右,增量和速度还要进一步提升。

要实施园区和集群综合治理。针对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,树立行业标杆,制定整治方案,引导整体升级。

要强化统一管理,加强资源共享,实施集中治理。开展园区监测评估,建立信息共享平台。具备条件的统筹规划建设集中涂装中心、有机溶剂集中回收处置中心、活性炭集中再生基地等“绿岛”项目。

三是全面加强监测监控。

       修订重点排污单位名录,督促涉VOCs排放重点源主要排污口安装自动监控设施;提升企业检测能力,鼓励企业配备便携式VOCs检测仪器、红外摄像仪等;督促企业规范管理,鼓励安装中控系统,记录生产、污染排放,以及温度、压差等VOCs治理设施运行的关键参数,妥善保存历史数据。

四是全面加强监督执法。

      加大执法监管力度。聚焦全-面达标排放,严肃查处偷排偷放、超标排放、弄虚作假等重大违法行为,形成有效震慑;强化远程监督帮扶。将运行管理规范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,多进行远程监督,少开展现场检查;惩治低价中标乱象。公开发布溯源治理效果差、技术服务能力弱、运营管理水平低的治理单位名单,实行联合惩戒。

五是全面加强技术创新。

      当前环保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面临许多新的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。充分借助VOCs治理产业发展迅猛之势,强力推进涉VOCs主流控制技术的高精尖产业和重大技术配套装备生产应用,培育具有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,为VOCs综合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。

-源自 中国环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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